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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璇刀子嘴豆腐心,将保温桶里的银耳羹都塞到林昂手里,「趁热乎,快点喝,别回头感冒了。」

林昂眯起眼睛笑,不知道是银耳羹暖得刚刚好,还是廖子璇的关心令他的心里畅快。

总之,林昂觉得烟花没白放。

吃饱喝足,三个人抬头望天,高空之上,繁星点点。

「我要考北大的文学系,我想在北京开个文化类的公司,然后买个大房子,把妈妈接到北京,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

很多年前,许春天说过同样的话,那时候的廖子璇听到后眼睛一亮,她说,「我也要来北京,哪怕去你隔壁稍微逊色一点的学校也没关係。你当老闆,我就给你当助理。」

现在,廖子璇还是这么说。

林昂说,「那我就学管理,到时候帮你打理公司。」

许春天笑着说,「这么些年了,你们就没有什么自己想做的事情吗?」

「我俩,属于混吃等死派。」廖子璇双手撑地,昂起头,「我妈要我学金融,我不想学,要我回来接手她的事业,我也不想干,我爸想让我进事业单位,不想让我成为和我妈一样的女强人,我更不可能听。那就先去北京看看,在首都待四年,我不信还找不到我以后的路。」

林昂眼神里流露出少有迷茫之色,「我家里的情况和子璇完全相反,我爸妈对我没什么太高的期许,也不会帮我做决定,他们希望我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我到现在还是没找到。」

「没关係,慢慢来,我也是经历过很多事情才决定要做文化公司的。」许春天想起第一次看廖子璇写的小说,「我之前很少看小说,对自己要求很高,压力也大,后来迷上看小说,那是我排解压力的最好方式。后来,我认识子璇之后,发现她在写小说,却被杂誌社拒稿好多次,那时我就在想,编辑认为好的标准是什么呢?我看过那么多小说,我觉得子璇写得很好啊。我文笔一向不好,所以我才说,以后要做文化产业,我想看看真正好的标准是什么,我能不能做个伯乐ʝʂɠ,给我的千里马一个机会。」

廖子璇坚定地说,「所以我们才要一起去北京看看!」

林昂颔首,询谋佥同。

那天晚上风大,似风妖怒号,许春天害怕,跑到廖子璇的卧室,钻进了廖子璇的被窝。

两人睡在一张床上,手拉着手。

可是许春天没有睡着,她和妈妈趁着夜色离开了,离开之前,她还去找了一趟林昂。

「我不想让她跟着我一起痛苦了,如果可以,就告诉大家我去治病了,治好就回来,治不好的话……」许春天释然道,「那就是死了,不必送我,不必找我,也不必想我。」

林昂轻声道,「好。」

第二天醒来,廖子璇下意识地摸摸旁边的枕头,什么都没摸到,她睡眼惺忪地起床,却发现自己的身边空无一人。

廖子璇以为许春天起得早,去做早餐去了,她连忙起身,跑到客厅和厨房看,里面干净整洁如新,却也没人。

次卧也空空荡荡,所有许春天存在过的痕迹统统被抹除。

廖子璇疯了,她发了疯地找许春天,却只在家里的每个角落翻到一些许春天为她写好的小纸条。

「少吃凉的东西,记得用微波炉热一下。」

「微波炉不要放玻璃碗,小心爆炸。」

「要经常给自己打豆浆,不要嫌泡豆子麻烦。」

……

廖子璇哭喊道,「许春天,你留下这些纸条有什么用?你人呢?你给我出来啊!不是要一起去北京吗?你为什么骗我?啊?」

廖子璇在家里随手抄起东西就往地上扔,锅碗瓢盆玻璃瓶统统碎了一地,她的薄底拖鞋被刺穿,手上也都是被玻璃碴子割破的小口,可她仿佛失去了痛觉,依然机械地砸着东西,最后双手握拳,一下一下地捶墙。

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缓解她内心的痛苦。

这样一番折腾,邻居实在忍不住敲门,被打扰到的廖子璇暴起衝到门口,把门打开。

「有病吗?这样敲门!」

邻居看她衣衫破烂手上还在流血,又垫脚往房间里看了一眼,发现满地狼藉,没敢多说话,闪身离开。

随后,邻居报警,警察又找了廖辉和宋文英,宋文英看到廖子璇这样气不打一处来,「为了一个许春天你就这样要死要活的?」

任凭宋文英如何打骂,廖子璇再也没开口说一句话,连廖辉也被宋文英骂得狗血喷头。

最后是警察看不下去,提醒道,「要不先去医院?我看小姑娘情况不太好。」

林昂听说这件事后,立马打车去了廖子璇所在的医院,他衝进病房,只看见平时活泼开朗的廖子璇精神恍惚,眼神涣散,嘴唇失了血色。

「璇璇,你听得见吗?」

廖子璇没有看向林昂,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天花板,她没有任何疑问,她认定是林昂背叛了她,「是你让她走的。」

「真不是我。」

「你走吧,我不想见你。」

在医院待足十天,廖子璇赶在过年前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里能够上网的廖子璇开始发动她的全部人脉到处去找许春天,可许春天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有人说她们去外地看病了,有人说许春天已经死了,廖子璇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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