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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江煜想都没想,下意识就说了出来,就好像对方是一个他从未喜欢过的人。

听了这话,沈予安突然有个想哭的衝动。

他是爱江煜的,可他穷,给不了他想要的生活,更支持不了他去飞的梦。

所以他以母亲被南振山强拆老家误伤死亡为由,和江煜分手,带着拆迁款和赔偿款跑到法国,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过好生活。

这些年来,江煜每年都会去法国看沈予安,但从来不叫住他,每次都只在后面静静地看着,然后再飞回来。

沈予安知道这些,但他没回头,他很清楚自己的野心和想要的。

「阿煜……」沈予安的声音带着几分哭腔,他刚开口,就被江煜打断了。

「予安,我也要结婚了。」

结婚是假的,他在骗沈予安,也在赌……

赌沈予安会不会因为这个而回头。

那头的沈予安呼吸停了一秒,眼泪「唰」地不受控制就滚了下来。

但他还是强撑着,用儘量平静地声音问:「和谁?」

「南遥。」

这两个字就像冰刀子,猛地将沈予安的心臟捅了个鲜血淋漓。

眼泪泛滥成灾,沈予安轻轻用手擦了擦,又道:「为什么是他?」

「没有为什么,就是想和他结婚。」

「你明明知道他爸害死了我妈……」

江煜终于丧失耐心,他低低的对着那头吼:「那你也明明知道我一直在你身后!」

他扔了电话,双手抓着头髮地烦躁。

为什么说出了心里的话,整个人却难受得紧。

这些日子,江煜除了操心公司的事外,偶尔也会问问手下的人有没有找到南遥。

他想,我若是真的娶南遥,沈予安就一定会回来的。

对,一定会回来的。

抱着这个想法,他让人四处寻这个失踪了一月有余的落魄少爷,并同时让人放出消息,他即将在不久后要与南遥结婚,成为连理。

婚期日渐逼近,南遥仍无所踪。

今天的江煜又发了好大的火,进来汇报工作的都是硬着头皮来的,然后被砸个满身的纸张低头出去。

直到一个电话打进来,江煜这才收住了他快要烧光地球的火气。

第13章 手骨头被人打断

「先生,找到南少爷了,在西津天桥下。」

西津天桥下,是流浪者晚上睡觉的地方,他们用报纸或者从垃圾桶里捡来的脏衣服破被子取暖,挤在一起互相抗寒。

江煜忽然觉得烦躁,一想到南遥晚上和一群流浪汉挤在一起,心里就没由来的想杀了那帮人,顺便再一把火烧了地球。

骯脏恶臭的天桥底下,南遥身上盖着报纸,蜷缩在角落里,左手骨头被人打断,巨大的痛一阵胜过一阵。

南遥疼得指尖都是汗,但是他不敢动,一动就会更痛。

此时此刻的他,再也不是呼风唤雨、高高在上的大少爷,而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打,都可以欺辱的叫花子、流浪狗。

他的手是被另外两个流浪汉打的,因为他身上的衣服被他们看上了,便对南遥大打出手抢过来自己穿上。

寒风一阵紧似一阵,南遥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连围巾都被抢走了,此时的他被冻得牙齿打架,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骨头断裂的疼痛让他几乎就要死去,儘管这样,也不敢离开这里半步。

因为……

在他的不远处,抢他衣服的两个流浪汉烧了火堆,所以他想死在暖和一点的地方。

这里虽然脏,但至少比外面暖一点。

嗯,就一点点。

江煜挂了电话就马不停蹄亲自来找人,当他踏入这个地方,眉头就紧蹙着不愿鬆开。

他在想,南遥这种生来就娇生惯养的人,是怎么在这种地方呆下去的?

「干嘛的?」

那两流浪汉是这里的老大,见到有人进来,以为是城市管理中心派来清理他们的人。

江煜瞧着拦在他眼前的人,一眼就认出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和围巾。

那是他送给南遥的,南遥视若珍宝,就是最落魄卖掉所有,这衣服和围巾都没舍得卖,一直被他穿在身上,而如今却易了主,是南遥送他们的?还是他们抢的?

江煜的眉头拧得更紧了,保镖东一对身旁的人使了个眼色,立刻就有人上去把两个流浪汉按在地上。

东一蹲下身子,一把枪抵在了其中一个流浪汉的头上,问:「南少爷去哪儿了?」

南遥的大名A市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他之所以家喻户晓,不仅因为他喜欢在郊区飙车,得罪了不少居民,还因为经常怼那些明星,三天两头上热搜,自然而然,他南遥这两个字就是五岁的娃娃都晓得了。

流浪汉一听,是来找南遥的,这可不得了,刚他哥两还抢了人家的衣服和围巾,把人骨头打断扔在一边挨冻,这会儿要是被这些人找到,那小命儿绝对不保。

「哪个南少爷?」他不打算告诉江煜,南遥就在不远处的角落里快要死了。

见人不老实,东一冷笑,手里的匕首猛地插进其中一个流浪汉的手背,穿进泥地里。

「啊~~!」

流浪汉疼得大叫,另外一个害怕自己也被这样对待,颤抖着手指了指不远处的黑暗小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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