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处。倒是前排第一张椅子上,放着一张宣传单。
林歌拿起一张瞧了瞧,只见上面写着——
“花旦:陈伶宜女士”
“表演节目:……”
“神功戏:……”
“……”
最下面还手写了一行小字:“陈伶宜女士的发簪丢了,捡到的人请交于保安处,必定重酬。”
林歌又四处瞧了瞧,然后爬上舞台,朝后台走去。
后台休息室桌椅板凳横七竖八的倒着,到处布满了灰尘。角落倒着一块黑板,上面用粉笔字写着:
“本人近日于剧社遗失发簪一支。”
“该发簪为木质,桃红花瓣点缀。”
“此物品虽非名贵之物。”
“但对我而言非常珍贵。”
“如有拾获,请与本人联络。”
“小女子深表感激,必定重酬。”
“鸣月剧团,陈伶宜,字。”
……
林歌扶起一张椅子,扫了扫上面的灰尘,坐下之后掏出之前供台下面铁盒子掉出的那一叠纸。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