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有的性格!
叶未央就喜欢这种!
凭啥指腹为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一定要遵守,哪怕双方没有一点爱情,也要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凭啥不能没有自己追求爱情的权利?
凭啥一切的错都是女方承担,那个无情的王二狗却逃避了一切的罪责,最后还能在冥堂上给她送点心?
这个故事里,那位按照约定履行婚约的新郎没有错,为了追逐爱情,最后落得自杀的新娘也没错!
错的只有一个人,那个勾引新娘,却不敢承担责任,最后连为她要个名分都不愿意的绝情王二狗!
这首歌就应该这样改!
将新娘的这种愤怒和恨放大!
杨霄改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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