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小说网

第二章—御仙剑法.1 夜中相见

    第二章 御仙剑法

    【1·夜中相见】

    御仙剑法创于三百一十一年前(六合602年)。据道云师父说,御仙剑法的创成者是一个名叫凌萋的女子。凌萋,听上去便使人顿感凉意袭身的名字。这个名字曾在三百多年前的江湖史上写下重重的一笔。便是她,创立了名震天下的菁乐族。

    菁乐族向来只收女弟子,以传习歌舞女工为务。这自然只是其表象,众人皆知,菁乐族女子姿色倾世,才学博识,有“菁乐一女新妆出,万古江河滞晴川”的美称。但也有不少懂行情的人知道,菁乐族女子个个身怀特术,集仙妖之法于一功,随便一个女子,若使出十成之功,便可将一个小城毁于一旦。

    那些女子,表面看上去单纯美好,身上却有着致人于万劫不复的狠戾,这与那御仙剑法给人的感觉委实是并无二致。

    当年凌萋创下菁乐族,以御仙剑法为传教绝学,供菁乐族人修习。时各国纷争激烈,天下无一国不想得到菁乐族一臂之力,而作为族长的凌萋,却没有任何投靠一方的意思。也许,在这样动乱的年代,想独善其身实在太难,更何况如此有实力的组织,对任何想夺得天下的人来说都是威胁,所以后来菁乐族会覆灭,似乎也应该在人意料之中。

    菁乐族创立二十八年,便经历了一场旷世劫难。菁乐族遭人陷害,几百名女弟子的武功一夕散尽,曾经求菁乐族相助而不得的国家纷纷出兵,不出一日,整个菁乐族便被毁得几近支离。那些女弟子大多未能幸免,侥幸逃出的,也尽毁了容颜。而作为族长的凌萋,也死于那场劫难中。

    据说凌萋拥有人神共妒的倾城之貌,其舞姿天下一绝,歌喉亦为无人能敌。当时有位喜好美色的小王爷,为求凌萋一舞,不惜赠出十座城池。这段说法,一来证明了凌萋的容颜确然是倾了城,二来也着实证明了那个小王爷究竟有多烧包。

    这样一个传奇的女子,如此仓皇地死在一场浩劫中,实在太不值了。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厉害的人,一定该有些不凡的事发生在她身上。

    御仙剑法,功如其名,若得真谛,便能挥剑若仙,尽降九州之人。菁乐族覆亡后,此剑法一度引起江湖之人的争抢。几番杀戮,得来之人却是没有一个练得会。久而久之,这种争抢,便变得毫无意义。御仙剑法也开始被多次摹写,成了江湖之人礼尚往来的客气物。

    世上为人所知的使得会御仙剑法的人,除却那些菁乐族女子,便是道云师父和前江国之主江溟,据我师父说,我那个尚不熟识的爹也会这剑法。

    对于我的家人,师父从不向我透露过多,我只知道我爹的名字叫做卿逍离。这个名字有种说不出的熟悉,史书上有记载,江湖上有一个剑客,名叫卿逍离,师从月亭龙华上神,一手剑法出神入化,天下莫有人敌之。我一向不敢相信他是我父亲,因为我平日里的剑法实在差得可以,和剑术有关的历史我平时也很少翻阅,因此我并未了解他许多。

    知道这些对于练习御仙剑法根本没什么用处。师父分明是在为难我,当真是同意我下山了吗?不然这百年来无人参透的剑法,我何时才能练得会?难不成,真的要我在玉空山潜心修炼个几十年才能下山?想想就头疼。

    这些天夜里,我一个人在后山练来练去,练得我一看到剑就有种胃里上泛的感觉。可任我怎么练,也只能使出那些小孩子都会的招式,怎么看也不像是能一招致人死地的样子。

    四月的天气,大好的春光,我居然用来练一本鬼都看不懂的剑法。我顿感挫败。丧气地想,不如把晴悠送给师父,让她缠住师父,然后我就找个机会偷偷下山。

    在猜到这个想法后,晴悠有三四天没出现在我的面前,躲得很快。这也不怨她,依师父那表面不惊内心狂躁的性子,也许被晴悠多缠一刻便会一掌拍死她。好歹我也是挺善良的,总不能为此牺牲了晴悠。

    这夜,我提着剑在后山练剑,手法十分娴熟,可目测其威力连一棵树都砍不断,柔柔的手法,一点也不像武功。

    我正打算把剑丢到一边,回身却看见一抹白色的身影从天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