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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指腹上因习武而磨出的薄茧,整隻手都是柔软的,是极温和随意的一次触碰。

那种触感,像是冬日盛放的冰菱花。

楚韶并不爱尧国,但喜欢生长在大尧的冰菱花,所以她的手腕只是颤动了一瞬,未曾挣脱开那道带着凉意的束缚。

然而萧瑾却准备放弃了。

既然楚韶不喜欢喝交杯酒,她也不会强求。

萧瑾正欲跳过喝合卺酒的流程,谁知楚韶的手,突然轻轻搭在了她的手腕上。

还没弄懂对方的想法,便听见那道带笑的嗓音:「王爷怎么不喝?」

瓠瓜的两端繫着红线。

一个人不喝,另一个人也别想喝。

萧瑾只能抬起手,举起盛满酒水的瓠瓜,和楚韶一起饮下合卺酒。

两人共处一室,挨得很近。

仰头饮酒时衣袖滑落一截,手腕紧贴着手腕,吞咽酒水的声音十分清晰。

楚韶感到有些兴奋,因为她从来没有用这种方式喝过酒。

虽然对于她来说,喝酒与喝水并没有什么区别,但萧瑾的皮肤细腻凉滑,身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薄荷香。

不太像个让她讨厌的男人,反倒像是沐浴过后的女子,才会沾上这样清浅的香气。

楚韶的眼睫颤抖着。

吞咽酒水的速度,也因为内心的愉悦而加快了。

如果能把萧瑾的手从腕部截断,装进匣子里,是否就能够一直闻到香味,保留那种奇异的触感。

萧瑾不知道楚韶的想法这么丧病,只是看对方喝得越发急促,唇畔都沾上了酒液。

她有些意外,尧国是不生产酒吗?

就算不生产酒,也可以当酒水的搬运工,从别国进口啊。

瞧瞧都把孩子急成什么样了。好好的一个公主,长这么大连酒都没喝过,也难怪病得不轻。

葫芦的柄端由红线系在一起。

楚韶喝得急,萧瑾也不甘落了下风。

在现代连二两白酒都要细品的她,此时却毫不示弱畅饮了一大瓢,充分展现了身为燕王的英姿。

只是强行装逼过后,萧瑾放下瓠瓜,靠在轮椅上剧烈地咳了起来。

皱着眉,心肺都被牵扯得疼痛。

待到萧瑾咳完了,不仅衣服被鲜血浸染,就连地毯上都泼洒着怵目惊心的红。

此时,萧瑾终于明白了原主穿黑衣的用意。

这想法很不错。

首先经得起脏,其次省钱。

只是萧瑾咳完之后,重新将目光放在楚韶身上时,却愕然发现,那双洁白的鞋履溅上了几滴刺目的红。

啊这。

感觉有些不妙呢。

第4章

鞋履上沾了几滴血。

楚韶凝视着滴落在冰菱花上的鲜红,垂下眸,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换成原主,估计根本不会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

只是看着那双雪白的鞋履溅上血迹,向来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对的萧瑾,此时却觉得这事属实是她的锅。

怎么能把别人这么白的鞋子弄脏呢?

踩白鞋这种事就算放在现代,怕是也会被鞋主骂上三天三夜。

萧瑾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但她有个致命的缺点:错是一回事,改又是另一回事了。

萧瑾现在倒是想道歉,却也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表达出「我错了」的意思。

最终,先开口的还是楚韶。

楚韶看着鞋履上的冰菱花,微微睁大了眼。

绣在上面的花本是死物。

溅血之后,却像是梅花落在雪地上,那片银蓝色纹路反倒栩栩如生了。

这样的场景,楚韶好像在很多年前见过,那时她伸出手,触碰到了滴落在银蓝色花瓣上的鲜血。

触感湿润黏腻,远处传来孩童的歌声。

她无知觉地流下了眼泪。

多年以后,楚韶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泪水了,抚过鞋履沾染的血迹,柔声说:「很漂亮。」

年少时的回忆渐渐褪去,楚韶侧过身,往萧瑾那边凑近。

而后无视了萧瑾僵在脸上的表情,轻轻抬起手,替对方拭去了嘴唇上的血迹。

「多谢王爷,妾身许久未曾如此开心了。」

如果没有萧瑾,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原来自己还是会为那样的破碎而感到愉悦。

萧瑾明白楚韶此时很开心,但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开心。

只是感受到那根轻颤的指抚过自己的嘴唇,再对上楚韶眼中含着的温柔明澈,觉得毛骨悚然极了。

表情虽然没什么变化,但在衣服底下,鸡皮疙瘩已经爬了满身。

萧瑾直觉,自己这辈子的鸡皮疙瘩都得交代在今天了。

女主病娇如斯,恐怖如斯,实在难以对付。

萧瑾正准备拨开楚韶放在自己嘴唇上的手指,岂料刚刚抬起手,就被对方拦路截住了。

瞧着楚韶反握住自己手指的姿势,萧瑾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半晌过后,萧瑾反应过来了:这他爹的难道不是在十指相扣吗?

她只能告诉自己:冷静,冷静。

古早文女主根本不懂十指相扣有什么涵义。

「放开,我自己来。」

话刚说出口,萧瑾就后悔了。

因为她刚咳完嗽,加之一丝迷之紧张,声音又轻又哑,根本不足以震慑楚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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