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刚毕业的那几年,精神状态并没有多好,她整理了《槐序失约》的稿子,每天虚度着光阴,麻痹着自己。
她偶然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有次演出结束后,沈棠依遇见了叶茜,那个女人当时只是笑着问她之后想不想演戏。
那个瞬间,无数的记忆碎片拼凑出了靳向晚的轮廓。
沈棠依还记得在街边报刊的一些时尚杂誌上看到过彩色的封面。
她很想尝试,尝试走过他走过的路,看看他一路看过的风景,所以沈棠依开始拼命努力当一个好演员。
就算靳向晚没有回国,就算没有一切的机遇。
用叶茜的话来说,沈棠依该火的时候真的该到了。
厚积薄发的例子并不少见,沈棠依本就是会见到机会就紧紧抓住的人,像她那样聪明的姑娘不会被埋没。
而在娱乐圈混着的这几年,沈棠依逐渐认清了自己,并不是要跟随靳向晚。
她渴望表演,仅仅是一部剧播出后,夸讚的人用手指头都能数得出来,她也会沉溺其中。
就好像小时候学电子吉他一样,她第一次见到的并不是电子吉他而是贝斯,当时兴趣老师说,小姑娘学个贝斯就很好啊,又好看,在乐队里又有一席之地。
可当真正表演的时候,电子吉他的声音节奏一点一点覆盖过贝斯,那个乐器出现的时候就吸引了沈棠依。
「乐队里贝斯手存在感是最少的。」小时候的沈棠依总是会在嘴上说着这样的话,没人反驳她,或许只是觉得她是小孩子就不去计较。
她秉持着这样的偏见很久,直到根本不懂这些的靳向晚有天晚上突然说了句:「贝斯感觉很特别。」
「你听得出区别吗?分得清电吉他和贝斯吗?」沈棠依不当回事。
「没当你们配合出现错误的时候,贝斯的声音总是很明显流露出来。」他直言道。
「但你很适合电子吉他。」靳向晚说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是小姑娘背着电子吉他在舞台上绽放光芒的身影,「不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你选择了它。」
她扔下了电子吉他,扔下了他们的回忆走了一条新的路。
但她并不幸福,因为这条路并不是她最初的选择。
沈棠依走得很累。
「等你当演员大火的时候,你想干什么不行?」叶茜对着满怀音乐热情的小姑娘有些轻蔑地笑笑。「难道你自己不渴望更大的舞台吗?」
于是沈棠依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多年归来仍是糊咖。
但现在正是她事业的转弯点。
靳向晚带她去了墨尔本,当坐上私人飞机的时候,沈棠依还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
「阳光落在海面波光粼粼的样子最适合欣赏。」靳向晚对她说着,「我们可以一起看落日。」
沈棠依呆在靳向晚旁边,「这好像是我们第一次单独出远门。」
「嗯,还习惯吗?」靳向晚看着她的反应。
「很奇怪,有你在身边,做什么事情都好像很平常。」沈棠依实话实说,她很少一个人出国去玩,就算是去玩也是拉上一堆朋友陪着,就算这样,一群人出门后,沈棠依有时候还是会很拘谨。
但是靳向晚在她身边,就莫名安心,仿佛这不过一次平常的出门。
到达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沈棠依生怕机场的人会认出靳向晚,从而围堵上来,就像是国内私生那样可怕。
可是没有,靳向晚拉过她的手,带着墨镜很好地隐藏在人海里。
晚间风大,他脱去身上黑色皮夹克披在了沈棠依的身上,外套并不厚重,单薄但是能够很好地挡风。
沈棠依也戴着墨镜,从刚开始有些拘谨,到后来开始逐渐大步跟上靳向晚的步伐,逐渐自信。
\"Hey,Kerwin!\"一声亲热的呼唤瞬间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
靳向晚看着来人微微皱眉,食指比在唇前让他别再喊了。
对方是个胖胖的亚裔人,深黄色皮肤,眼睛很小,笑容很热情,穿着花色的裤衩配粉红外套。
在人群里很好认。
「玩笑罢了,你们比想像中来得更早一些。」亚裔人对着沈棠依打了个招呼,「很漂亮的姑娘。」
靳向晚笑笑,拉过想往他身后藏的沈棠依,「嗯,女朋友。」他大方承认。
「wow!」对方顿时震惊,甚至是欢呼,「你竟然!你们!这太不可思议了!我很开心!」他的举动很快引来周围人的注目。
那些人大多数打量着的目光都停留在靳向晚。
「皮克。」靳向晚和他交流一直是英文,沈棠依在他身边大部分事件都能听懂。
她很欣赏这样热情的人,沈棠依想像着当初性格孤僻的靳向晚原来出国认识的朋友都是这样热情开朗,竟然也为他感到开心。
「抱歉了晚,嗯,我们是要低调一些,去车里吧,晚上为你们准备了聚会。」皮克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束花,「代你身边的先生送给这位美丽的小姐。」他微笑着,将花束送给沈棠依。
沈棠依惊喜地顿住,看向靳向晚。
靳向晚安静地看着她的反应,嘴角带着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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