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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一身青兰长袍,头髮用簪子插在头顶的人,慌不择路,猛地朝邹欢她们的马车衝来。

下人们握着棍子和刀的手,微微颤抖,刀身和棍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微弧度摇晃,来自人们身体上的传导。

舅舅也撩开帘子,就看到邹欢提着白玉刀,跃跃欲试。

「欢儿,快回轿子。」

舅舅的话音刚落,邹欢就一个空中翻身,落到奔跑的男人面前。

白玉刀稳稳当当,架在男人脖子上。

「啊……」

男人吓了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

当两人看清楚对面是谁后,都不可思议,瞪大眼睛。

「邹捕快。」

「太医。」

第七十六章 花明

这位太医,就是当初鬼人事件中,拒绝用以毒攻毒的法子,医治鬼人的那位,圣母太医。

当然,邹欢并不知晓。

因为当时,她已经中了摄魂术,成了教主的爪牙,美其名曰「圣女」。

「天都还没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太医?」

「欢儿。」

世子舅舅大步衝过来,人还未到,手臂就已经伸出来,拽着邹欢的手臂,一把将她拉到身后。

看清楚对面的人时,舅舅显然也吃了一惊。

「太医,怎么是你?」

太医两股战战,几欲不稳,晨曦微光中,他的脸色青紫。

不像中毒,而像受到什么恐怖惊吓。

「世……世子……邹……邹捕快……那……那几有……有张……张人皮……好……好像是……是唐……唐诗……的。」

邹欢瞪大眼睛,和舅舅对视一眼。

她两步靠近太医,与他平视,丹凤眼中,满是查案时的警惕。

「人皮在哪儿?」

太医吞了吞口水,战战兢兢,指着他跑来的方向。

「就……就在……前……前面……的草……草地……地里。」

天色还不是很亮,但灰扑扑,用力挤着眼睛再睁开,也还是能够看得清楚。

邹欢侧身,对身边七八个打手吩咐。

「你们四个,在这里保护世子和太医的安全,你们三个,随我去草地一探究竟。」

打手们面面相觑,脸部表情抽搐,有些不自然。

平日里,他们只不过处理一些,来齐王府闹事的小毛头,哪里见过这阵仗。

事关唐氏案子,邹欢显然没有多少耐心。

「快点儿,听不懂我的吩咐吗?」

主子发了威,做手下的若再敢违抗,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苦头吃。

打手们,把最后的希望,齐齐射向世子,目光渴望。

他们心里默想,还是让他们赶路吧,若是在那草地里埋伏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他们岂不就完了。

虽然做下人,活的憋屈,但好歹有条命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后的事,谁又会知道,不会出现什么奇蹟呢。

当然,舅舅始终会向着自家侄女儿。

「怎么,连表小姐的话,都听不进去,要造反啊你们。」

人性中最卑劣的地方显现,各自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打手们既然收了他齐王府的银子,就得为他们齐王府的主子办事,哪怕是赌上命,也无所谓。

毕竟受伤要死的是打手,又不是自己,火没有烧在自己身上,永远不会觉得疼。

目前唯一,让三个前往草地的打手,欣慰的是,邹欢握着白玉刀首当其衝,至少有危险,她可以先挡一下,给他们争取逃跑的时间。

靠近草地边缘,邹欢抬手做了个停下的手势。

毫不在意弄脏自己的锦绣良袍,邹欢直接俯身贴到地面,耳朵挨着地面,听周围地面的响动。

静静悄悄的地面,没有一丝震动。

不能说安全,只能说草地中,要么潜伏着隐匿的猎手,要么确实没有大型生物。

邹欢强制命令三个打手,和自己排成一排,进行地毯式搜索。

「嗡嗡嗡……」

一群绿头苍蝇,突然从齐腰深的草地里涌出来,吓得一个打手接连后退,嘴里叫嚷。

白玉刀在前,邹欢在后。

「噌~」

刀刃割断野草筋骨,浓郁的青草气息扑鼻而来。

黑色泥土的野草之下,一堆皮,耷拉着,有气无力,躺在荒野。

白玉刀背,小心翼翼挑起皮,隐约展现出人形模样。

邹欢捏住鼻子,刺激的味道遮天盖地而来,她赶忙封住嗅觉穴道。

挑着人皮,回到大路。

世子舅舅和太医都围了过来,白玉刀插回刀鞘,邹欢居然从腰间抽出一双尉(手套)。

做捕快久了,形成条件反射,无论何时,都是白玉刀和尉,不离身。

「太医,你怎么确定,这张皮是唐诗的?」

邹欢提出自己的疑惑。

这张人皮剥的非常完整,就连手指头处,都只有一刀,完好无损,全部从尸体上褪下。

只不过,人皮眼眶和鼻子处,严重腐烂,与其它几处相比,明显不是一个时期形成。

「这……这皮……是用……用水银剥下来……来的。」

太医眼睛睁的像铜铃,紧靠着齐王世子,指着人皮,抖着声音说道,与邹欢所问问题,风牛马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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