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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她放下来后,小蓝就开始蹲在她的面前,笑眯眯的将她从上到下全打量了一个遍。

不像是他们说的那样,长得很漂亮让人一眼惊艷的那种。

是属于耐看型的,越看越好看,看久了之后,还很喜欢。

不得不说,林芸给凌渺渺穿的这件蓝色裙子,还有给她辫的那些小辫子,都很适合她。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公主。

「小小姐,我叫小蓝,以后你可以叫我小蓝姐姐。」

主仆之间,得有主仆的差别。

虽然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但小蓝到底是凌家的佣人。

凌渺渺就不一样了,她是她们老闆的女儿,未来就是这凌家的半个小主子。

要不是听到凌渺渺甜甜的叫林芸「阿姨奶奶」,小蓝吃醋,也想听,她绝对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小蓝在原着里提到过,对凌家忠心耿耿,年纪二十。

性情大大咧咧,直来直去,凌家的人都很喜欢她。

就连凌家的长辈,在叶月去世的那段时间,也有心想让小蓝做他们的儿媳妇,可惜——

如果说世上的女人都对凌云感冒。

就小蓝不——

这女人,世界里除了吃就是玩,没心没肺的很,像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啊,勾心斗角啊,飞上枝头变凤凰啊,压根就不是她的菜!

她是一个唯一对凌云没有想法的女人。

当初追这本小说的时候,凌渺渺就挺喜欢她,没有想到见了真人后,更加喜欢了。

二人性情很搭。

她当场就十分豪迈的喊了声:「小蓝姐姐。」

哥俩好的在那勾肩搭背:「小蓝姐姐,那个房间里装的都是什么啊?你为什么不让我碰啊?」

其实里面装的是什么,凌渺渺知道,啥也没有,就是凌云的白月光曾经住过的房间。

他晚上或者白天回来的时候都是住在那个房间里,走的时候就会把门反锁,也不许人进去打扰,房里面的一切,也全部都是只能经过她的手。

但凌渺渺得装作不知道啊,要是啥都知道,还咋培养感情啊。

害——

第22章 叶媚

叶月的名字,是凌家所有人的忌讳。

叶月小心的看了一眼四周,又一把将凌渺渺抱起,抱着她去了别的房间,关上门:「小小姐,我和你说哦,叶月叶小姐是叶少的亲妹妹,从小和凌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在凌总心里的地位很重。」

「是不可被替代的存在!只是可惜,叶小姐红颜薄命,三年前,生了一场重病,凌总为她寻遍了整个世界的名医,各个优秀先进的医院都去过了,最后还是没有保住叶小姐的命。」

叶月在书中不算主要人物,就是一个炮灰。因为还没出场就死的角色,统一炮灰称不上。所以,原着里有关她的描写就是轻描淡写的概括。

「总之啊,家里的所有房间,小小姐你都可以去。唯独楼下的第九个房间,您可千万不要再去了,也不要伸手摸上面的门把扶手,有关叶小姐的一切,只要是与她生前有关,沾有她气息的,凌总都不允许任何人触碰亵渎的!」

凌云是一个痴情的种子,痴情到疯魔的状态,凌渺渺清楚。

点头:「谢谢小蓝姐姐,我知道了。」

眼前的小姑娘,小蓝是越看越喜欢,主要是在凌家待了这么多年,她很少能看到小孩子。

从她看到凌渺渺的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眼前的小姑娘。

「小小姐,我先抱着你在别墅里参观一下,让你熟悉一下家里的环境,这样以后小小姐你没事的时候,就可以在家里随便走走,不会觉得无聊了。」

小蓝确实和原着中描写的一样热情,每抱着她参观一个房间,都会细心的介绍一下。

凌云房间里的每个房间摆放的并不都是床,这里面有单独独有的书房,琴房,乐器还有一些珍贵的物品收藏。

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多,却是把房间都堆积的满满的。

等小蓝抱着凌渺渺将二楼上面所有的房间都参观完,下楼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了。

小蓝讲了一下午的话,口干舌燥,还没有来得及喝杯水。

林芸看到她们下来,倒了一杯水和一杯牛奶分别递给她们:「小蓝,累着了吧,先去歇会儿,剩下的,我抱着小小姐参观。」

小蓝咕噜咕噜的将水喝完,使劲的擦了一下嘴巴:「不行!我来!林姨你先去忙别的吧,我不累!」

参观完了别墅,还要参观凌云的院子。

凌云的院子比他的别墅还要大,花草齐全,有山有水还有树。

不知道的,还真以为自己走进了原始森林。

这么大的住处,总共加起来住在这里的人不到十个,说实话,确实冷情的多。

而且凌云还没有养猫养狗的习惯,但凡养一个新鲜的活物件,这家里也不会死气沉沉的,感觉不到半点的活人的气息。

「呦!这才刚来凌家第一天,就真的把自己娇贵成宝贝了?路都不会走了?这一路还都需要人抱着?」

嘲讽傲慢的女声,和眼前这个出现的女人一样的讨厌。

叶媚,叶家的养女,从小跟着叶月一起长大。

第23章 爬上了凌云的床

一直以来,都被叶家的人当作亲生女儿疼爱,叶月生前在世的时候,也是拿她当亲妹妹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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