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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做什么?」

「我哪知道。」

「……」

作者有话说:

《八零之胡同宠妻日常》求收,文案:

本书又名《奶奶重生回来救我了》

订亲前一晚,乔湘湘奶奶突然态度强硬地把她的好事搅黄了。

乔湘湘很不理解,对象怎么说也是吃国家粮的,家境很好。她这个后妈生的苦命孩子算攀了高枝。

奶奶却说:「那个男人嫁不得,你嫁过去,早晚被欺负死,改嫁给他的拜把子兄弟,他会疼媳妇 。」

乔湘湘快哭了:那个拜把子兄弟,简直就是个二流子啊,祸害了多少人,这要怎么嫁。

孟旭光一向被人当成二流子,无所谓,习惯了。这天在工地搬砖,有人来做媒。

「嗯?有媳妇送上门,我要不要娶?」

「不娶,除非她是胡同里最漂亮的姑娘乔湘湘。」

结,胡同里的孟旭光,成了最疼媳妇的模范丈夫,胡同里打扮最漂亮的是乔湘湘,起得最晚的是她,兜里总有钱的还是她……

乔湘湘把无人赡养的奶奶接过来,日子越过越红火。

90年代,胡同拆迁了,开发楼盘的老闆,叫孟旭光。

第4章 「这我妈」

院门口站了好些村民,都在瞧热闹,正屋门前,吴教授三人、村支书、陈大伯等人或坐或站,还有一个年上九旬的长老级老大爷也在,大家七嘴八舌说那座寺庙的事。

陈明珠挤在人堆里听了一耳朵,教授推测那座寺庙破落后,主殿遭遇山体崩塌,把它埋了,后来又崩塌过一次,又把它的部分基础拱了出来……

陈明珠不是很在意这个,她之前在回来路上隐隐猜测男主是不是想把自己带走啊?现在发觉是自己想多了。

大伯看见明珠,叫着:「明珠进来啊,以前你淮安哥就住这儿,你没印象了?」

陈明珠犯怵地走过去,摇了摇头,她能继承原主这两年的记忆就已经很不错了。

陆淮安没说什么,只朝她淡淡地笑,「小鬼,你刚才去哪了?」

「在大槐树下看别人打牌玩。」

他皱了皱眉,又问:「你现在没有读书了?」

李迎春赶忙接过话:「读完初二上学期就没读了,和红珠小珠一样,回来帮着干点儿活。」

陆淮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些,若有所思地看了陈明珠一眼,「你以前很爱学习,天天拿着课本问我这个字怎么读,那个字怎么写,怎么不想读书了?」

不是原主不想读,而是李迎春天天说读书没什么用,红珠也初一就没读了……因此她读完上学期,开春就缀学了。

「想读的……」陈明珠说道。

「那怎么不读?」陆淮安问,「还有,怎么还被推下了河?要不是刚好我们路过,你要怎么爬上来?」

陈明珠没有料到他会提这茬,像是特地要把这些事摊开了讲,为她讨个公道。

李迎春继续抢着解释说:「嗐,她们三个堂姐妹在桥上斗嘴,明珠打了小珠一掌,就推搡了起来,手脚没眼睛,就不小心把她推了下去。幸好她福大命大,没有事,要不然这两个死丫头命都不够填的。」

吴教授大概是觉得陆淮安有点儿过于尖锐了,他们毕竟是来考察的,人没事就好,不便挑起争端,便打断了话,说:「会计还没打完电话过来?」

村支书道:「应该快打完了吧。」

话音刚落,会计走了进来:「县里打电话说要明天早上才有空过来,看看那里要不要派两个人值夜看守一下。」

吴教授说:「这个遗址就剩下地基,村里人别去乱挖就好。但要是有人愿意去看守也可以,这样更保险一些。」

村支书:「那还是找两个人去守一下吧。」

很快,他们决定晚上就在陈二良家里做饭招待三位贵客,又马上出发去山里继续考察。

今晚掌勺的是陈大伯,他让大伯母去鱼塘捞鱼,村支书吩咐老伴杀鸡,会计骑车去乡里集市买菜,邻居大婶听闻后,还拔了一些红苋菜过来……

陈明珠留在家打打下手,她帮忙剥了一些花生,用来炸花生米。

晚上摆了两桌,炒鸡丁、红烧鱼、红烧肉、红苋菜、土豆丝、花生米……十分丰盛。村干部等人陪着贵客围坐一桌,倒着自家酿的米酒,边喝边聊……

其他人坐在另一桌。

晚上睡觉时,陈明珠躺在床上,左思右想。

这间小灰屋相当于是原主自己的家,黄土砖墙,三个箱子放着原主的所有家当——破布、烂衣、棉被……

爹早死、娘改嫁,没有留任何家产给她,只是80年分田到户的时候,爷爷帮她争取到了一亩田,现在是二伯代管。

原主还借了同村人的初二下学期语文教材,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想读书的。

如果按照书里的方向发展,她必然是要进城做保姆的,起码比在这儿被人嫌弃、呼来喝去的好,一不留神可能小命都没了。

只是她不知晓小保姆进城的时间与细节,如果还要熬几年才进城,那也太难了。

翌日一早,李迎春要去地里干活,吩咐陈明珠帮忙剁猪草、看灶火。

陈明珠把一捆地瓜藤理好,小心地剁着。原主干这些活儿十分熟练,完全不怕剁着手,陈明珠切菜有刀功,但剁猪草不熟练,生怕一刀下去把手指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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