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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春拧巴了一会儿后,问:「你是说要带明珠进城做保姆?」

「是的。」

「都联繫好了?是要给什么家庭做保姆啊?」陈二良问道。

「是我爷爷奶奶家的一个邻居,70多岁高龄,她一个人住,没有孩子,之前照料她的亲戚也有了自己的家,没有办法再照顾她。」

陈二良想了想:「听起来是可以的。」又问,「那工资怎么说?」

陆淮安:「吃住都在一起,具体工资多少还没有细谈。」

「工资多少不重要的!」陈明珠抢先说,「反正我要去。」

「……」陆淮安能看得出这小鬼急切想逃离这个地方,补充了一句,「不过你们也放心,工资一般按市面上的来定,即便低个一两块也不打紧,我了解这位老妈妈,人很好,肯定不会亏待她的。」

吴冬教授帮腔:「这个好机会,我觉得很不错,让明珠一直留在这儿,还不如去城里。」

陈二良赞同说:「那肯定是城里好……熟人介绍的话,我也放心一些。」

「既然这样,那就说定了,我们明天一早就走。」

「这样急啊?不多待几天?」

「我要赶回学校,明早我会去村委会开介绍信,然后八点左右过来接这个小鬼。」

「……」

陆淮安和吴教授一走,屋子里的氛围就好像变了。

变得有点儿诡异。

陈二良觉得这是好事情,情绪比较,李迎春母女三人则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估计这会儿,她心里有高兴和轻鬆,终于能甩掉这个包袱了;也有一些羡慕,能进城找到活儿是一件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事……

不过,李迎春像是要开始积口德,没有多说别的话,只是站起身,催道:「你都要进城了,还不去收拾东西?」

陈明珠说:「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只差洗过的衣服,晚上风大,明天早上应该会干。」

李迎春纳闷地看着她:「所以你早就知道了?」

「上午的时候还没有确定,只提了一句,我提前把衣服洗好,以防万一。」陈明珠如实地说。

李迎春哼了一声:「你倒是瞒着我们啊!」

在房间里又清点了一下东西,把自己的学生证翻出来确认了一遍。又琢磨着,这会儿她还没有办身份证,户口又因没成年,挂靠在二伯的户主名下,等成年后她想回来自立门户,毕竟她的名下还有一亩地,是1980年村里分田到户时,爷爷帮她争取到的,现在由二伯代耕。

正犹疑着,忽然听见陈二良在门外叫了一声:「明珠。」

「二伯,什么事?」陈明珠把屋子门打开了。

「明天我要早起去田里干活,可能送不了你,这点路费你拿着。」他说着,把手里的一沓票子递给了陈明珠。

「你二伯母去你大伯家谈这事了,以前她说话有时候不好听,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陈明珠:「……」

二伯给的都是些散票,十块五块一块,不知道有多少钱,现在车票钱不贵,想必剩下的给她做日常开支。

「你去城里也好,陆知青挺靠谱的,你到了那儿,就打电话到村委会,给我们报个平安。」

「哦,好……」

这位二伯是个本分人,不像李迎春那样自私,她想了想,说:「二伯,我想把我的户口那页一併带上,怕有什么需要。」

陈二良想了想:「成,我给你拿去。」

……

现在的户口页是活页,陈明珠小心地折好,夹在学生证里。

乡村的夜万籁俱寂,只有蛐蛐儿不停地吱叫,陈明珠翻来覆去有些睡不着。

终于要离开这里进城了,昨天一穿过来就遭遇死里逃生,没想到今天就确定可以离开这里。

人生起落得太快,着实刺激……

作者有话说:

几点说明哈:

84年才开始有身份证,但未全民普及。即便有身份证,那会儿个人出门也一般由单位、街道、村委等集体部门开具介绍信,作为证明之一。

开局1985年初夏,女主年龄不满15岁,但1987年劳动部才发出《关于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此前只有个别规定某几个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如矿业)不允许用不满16岁的童工,所以当时女主去做保姆也不算违法。

另外,保姆之类的工作,多是熟人之间介绍,不算正式招工,当时十五六岁就干活的情况还挺常见的。

【资料查得可能不全,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就算个私设吧= =】

撒花就好,红包继续~~~

第7章 进城,进城!

翌日。

陈明珠起了个大早,洗脸刷牙,因时间充裕,她也不想待在家里听李迎春聒噪,便把自己睡过的枕头、床单拆了,去河边洗。

她要离开村子进城做保姆的消息还没有传开,所以大家都没有问这事。

原主的髮小陈芳芳刚好在,问她:「明珠,听说你昨天在集市遇到你妈了?」

这话一出,几个妇女都抬眼瞧了过来。

「真遇到你妈了啊?」有人紧跟着问了一声。

陈明珠感觉大家的八卦欲非常强烈,心不在焉地答:「嗯,是遇到我妈了。」

有个妇女说:「你妈也不来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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