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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会就别学了,日后再买几个绣娘,不需要你和娘操心针线活儿。」

叶蓁蓁唇角上挑,压都压不住,「可是我想亲手给你绣荷包啊。」

她心心念念许久的荷包还没绣出来,怎么能轻言放弃呢。

崔维桢愣了愣,耳郭染上一层浅淡的红晕,他轻咳了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木盒,故作不经意地说道,「这是给你的。」

「什么东西」

叶蓁蓁好奇地打开,才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碧玉雕琢的玉簪,玉簪通体碧绿,唯有末梢一点晕红,被工匠精雕细琢成一朵含羞绽放的桃花,栩栩如生,美轮美奂。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得住首饰的诱惑,叶蓁蓁也不例外。

在看到玉桃簪的那一刻,她就欣喜地拿起来端详,越看越喜欢,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崔维桢,「桢哥儿,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吗」

崔维桢在送出玉簪后,就一本正经地摆着架子作画,然而他心思全然不在画上,连笔下的线条凌了乱成团也不曾察觉,这会儿听到叶蓁蓁的询问,才故作淡然地抬起头,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回应他的,是叶蓁蓁激动的惊呼。

她像是兔子精俯身似的,一下子就蹦跶到他身上,双手搂住他脖子,双瞳又黑又亮,泛着璀璨的笑意,仿佛春天在她眼底盛开了似的。

她笑着,然后在他脸上吧唧地亲了一下,「桢哥儿,你今天是特地发糖的吗我的心都快被你甜化了。」

崔维桢揽住她开始下滑的身体,板着的脸终究还是没绷住,唇角挑起愉悦的弧度,「我曾经说过,日后会给你送首饰的。」

叶蓁蓁未曾忘记,这是桢哥儿给她买第一块铜镜的时候说的,只是时间过去这么久,她还当他忘了,没想到一直都记得。

突如其来的惊喜,才更让她觉得弥足珍贵。

被人珍重的滋味像是麻沸散,一旦沾上就上了瘾,叶蓁蓁甚至能感到自己正在缓缓沦陷,但是一点也不想阻止。

若是可以,她想要牢牢地抓住他,一辈子也不鬆手。

叶蓁蓁心情澎湃,送礼物的崔维桢也心满意足。

自从叶蓁蓁开始做生意后,崔家就未曾短过银子,只是除了必要的花费外,崔维桢从未向她伸手要过银子,在他的认知里,这是叶蓁蓁赚的体己银子,不能动的。

就连这支玉簪,也是崔维桢自己攒下来的,精益求精地挑选了这块好玉,让能工巧匠雕琢出来,今日才取回来,给叶蓁蓁一个惊喜。

看她激动欢快的样子,崔维桢觉得,即便私家房钱花光了,也是值得的。

第52章 心意相通

玉簪迅速取代叶三勇送的银簪,成为叶蓁蓁的新宠。

在她上的第一天,崔大娘就发现了,当场就打趣道,「我还当桢哥儿是个傻小子,没想到现在也会买首饰讨媳妇的欢心了。」

崔维桢和叶蓁蓁都羞窘得不行,前者是觉得难为情,后者是不好意思,毕竟桢哥儿只给她买了首饰,把崔大娘给落下了。

自古婆媳成公敌,就是这么来的。

好在崔大娘慈蔼宽和,打心里希望小两口和和美美,非但没有吃味儿,还从匣子里取出传媳的玉镯给叶蓁蓁带上,笑道,「玉簪和玉镯,才更相配呢。」

如今崔家家境殷实,叶蓁蓁也不用干粗活,即便带上贵重的玉镯也不会显得突兀,这会儿再也没有拒绝的必要了。

她笑眯眯地挽住崔大娘的胳膊,「娘,您是不是觉得,我现在特别稳重可靠,一看就是个明事理的人了。」

当初可就说好了,这镯子等崔大娘觉得她稳重了,再给她戴上的。

「哪里稳重可靠,我看是越来越欢脱了。」

崔大娘笑嗔了她一眼,「等你什么时候给娘生了孙子,还真正是可靠呢。」

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的根子。

再次被催孕的叶蓁蓁卡壳了,脸上慢慢布满红霞,即是尴尬又是害羞,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好在崔维桢拯救了她,「娘,我现在功名未立,蓁蓁年纪又小,孩子的事并不急。」

崔大娘有些遗憾,但也没强求,拉着叶蓁蓁的手开始教导,「桢哥儿说得没错,女人生孩子就像过鬼门关,必须把身子养好才行。当初我年纪小,生了桢哥儿后伤了身体,一直没能给他添个弟弟妹妹,一直引以为憾,蓁儿,你莫要重蹈娘的覆辙。」

所以这才是桢哥儿不与她洞房的缘故吗

叶蓁蓁心里又暖又涨,感动得眼睛都开始发红了,「娘,我一定会好好养好身子,不辜负您和桢哥儿的一片苦心的。」

崔大娘满意地点了点头,对她说道,「桂兰婶已经病癒,家里的活儿也能搭把手,你现在也不用再做家务,好好与桢哥儿习字吧。」

别的不说,崔家的儿媳妇肯定是要习字识礼的。

叶蓁蓁点头,她现在要做的家务并不多,只是在灶房忙活而已,若是桢哥儿想念她的手艺了,有玉秀帮忙,亲自下厨也轻便得很。

没有杂物劳形,叶蓁蓁有更多的时间练习毛笔字和女红了。

兴许是受前世书写习惯的影响,她的毛笔字进展缓慢,但未经泼染的女红手艺可谓是突飞猛进。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多次失败后,她终于完成了愿望,给桢哥儿製作了一个手艺过关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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