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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卫淑真态度的变化,家中气氛也进入僵持阶段。

卫采云一日不答应和小王分手,卫淑真一日不想好好说话。

「我是为你好-当我眼里只有钱?我没见过钱?你看看他那个样子,桃花眼!一看就不是能够安份过日子的人!再看看他那个大手大脚,一顿饭吃掉两个月工资。吃西北风?现在刮的东南风!」

「他是想好好请我们全家。为了请这顿饭,他接活做了很多小零件,日做夜做,眼睛也红了。」

「用不着,谢谢他。我不稀罕。」

「姆妈!」

卫采云蹬蹬蹬下了楼。

安歌追出去,人小腿短,跌跌撞撞衝过去,一把抱住她大腿。

上火的人还有卫晟云。

「结婚、结婚!我看你是昏了头!」卫淑真连他也骂,「有什么好的,非要往家里拉!」

过了几天,「乡下」汇来两百元,是安景云听说阿弟准备结婚,给他成家用的。

安歌想起,梦里有回跟着安景云买菜,在菜场遇到外公。

安景云篮里全是青菜豆腐,几条小鱼,是最便宜的青花鱼,烧得不好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外公夺下菜篮,把他买的鲢鱼头和五花肉给了她们,傍晚送过来五十元,「再苦不能苦孩子,都是心头宝,万一哪个出了事,哭也没地方。」

怎么说呢,难,谁不难?帮,该帮谁?

第十一章 心大

卫淑真病倒了。

高烧,满嘴火泡。

过了两天老太太跟着发起了烧。她不肯去医院,躺在床上昏睡,每天除了水只喝些米汤。

卫庆云也感冒了,眼泪鼻涕一大把,说话嗡着个鼻子,喉咙哑得像吃了糠。

家里一下多了三个病号,卫采云忙得脚不点地,连卫晟云也识相地守在家里,递水送饭凡是需要体力的都他来。

安歌有心帮忙,但顶着这么个豆丁身,不给家里添乱就是帮了最大的忙。

有天卫采云从医院回来,发现家里静悄悄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她心里一惊,在桌上看到纸条,用砚台压着。

「陪老太太打电话,即回。」

是安歌的笔迹。端正的字,说不上好看,但清清楚楚。

卫采云连忙下楼,幸好那一老由一小扶着慢腾腾出现在弄堂口。

她迎上去接过林宜修,触手所及,老人的手腕细如柴枝。

什么电话这么要紧?

然而问安歌,她也不清楚。林宜修让她站在弄堂口看得到的地方,独自去打的公用电话。

打过这个电话,林宜修似乎放下了一桩心事,精神好很多,也肯喝汤。

卫采云缓过手,顿时觉得毛毛真是小可怜。作孽伐?六岁不到的孩子,成天陪着老人。

不管安歌反对,她派卫晟云带外甥女去动物园散心。

安歌撅起嘴,「阿舅肯定会带上嗲妹妹阿姨,到时我是电灯泡,还是大头的那种。」她现在是个四头身,额发梳了三七开,大家有时也叫她「大头」,除了毛毛、小咪咪之外的又一暱称。

卫晟云好笑,弯腰看家里的小宝贝,「这么不信任阿舅?你小时候我也帮你把屎把尿,有了文化就不要阿舅了?」

安歌还没来得及反驳,眼一花头一晕,已经上了卫晟云的肩头。

他一手扶住她的背,一手抓住她的两隻脚,「带你去看大象。狮子老虎呜呜叫,好玩。」

别说,跟舅舅出门,和跟老太太出门是两回事。

舅舅年轻力壮,好奇心强,什么都有劲,什么都愿意去试试。

被年轻人带着玩,是痛快的。

大概良心发现,他还给安歌买了夹心冰淇淋。外头一层壳是鲜亮的橘色,桔子味棒冰,里面是冰淇淋。

安歌一边吃一边嫌弃,「浪费钱,全是色素。」

卫晟云一手抱住她,另一手刮刮她的小鼻子,「没良心的小鬼,阿舅自己都不舍得吃。」

安歌想了想,送到他嘴边,叮嘱道,「咬下角,不许碰我咬过的地方。」

卫晟云知道她的洁癖,小心地咬了口,笑眯眯地说,「毛毛吃。」又忍不住要逗她,「稿费借阿舅结婚好吗?」

安歌扭过头不理他。

卫晟云笑了会,牢牢捧着她去看骆驼吃草。

温驯的骆驼半坐半卧,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嚼着一把草。

有种逆来顺受的治癒,安歌想。

据说部队虐待新人的行为,是让新人打消「为什么是我」的念头。为什么不能是你?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不幸,有钱有势的也有生老病死,善良人得到的回报可能是蛇咬。这样,等新人上了战场,能接受缺胳膊断腿甚至丢了命的极端情况。

她看得出神,卫晟云也不催,掏出条手帕帮她抹掉额头鼻尖的汗珠,又擦擦嘴角的冰淇淋。

回去的路上,公交车晃荡中安歌起了睡意。

卫晟云抱着她,让她可以睡得舒服些。

「阿舅,你怎么那么喜欢舅妈?」

安歌抬头看舅舅,正好他也低头看她,俊眉朗目,卫家人都一付好长相。

「不知道啊,就是想到她心里高兴,见到她就想笑,跟她在一起就不觉得时间慢。」

「可她不喜欢我们啊-」

「毛毛,没有谁会讨到所有人的喜欢。」卫晟云说得心平气和,安歌能感受到他胸膛的共鸣声,心头火起,「你喜欢是你的事,别用家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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