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放心,我昨儿连夜就给老爷子拍过电报了,长征的事也向来都是我这个当姑姑的在做主,我喜欢你,长征喜欢你,老爷子也一定会喜欢你的。结婚以后你们小俩口就自己过日子,别的不用多想。」
陆婉君这番话虽然模棱两可,但刘美云还是听明白了。
以陆长征这种条件,能跟她相亲结婚,里边多多少少肯定有些别的原因。不过刘美云不在意,只要陆长征这个人本身没啥问题就行了。
谁叫她自己也是「目的不纯」,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各取所需也挺好的。
「陆姨你放心,其他的我不在乎。」刘美云低垂着脑袋,做出一副「堕入爱河」的娇羞小姑娘模样,声音软软道:「以后我一定和陆同志好好过日子!」
刘美云的「善解人意」,让陆婉君很是欣慰,这么合她眼缘的姑娘,难得陆长征又喜欢,昨天才见了一面,回去就睡不着,要不是她拦着,人都能连夜把结婚报告给打了。
陆婉君还从没见陆长征这么急躁过。
今天再一看,这小姑娘对她家侄子也是情投意合,顿时心里就觉得,以后这小两口的日子,怕是比蜜糖还甜。
「等你的退伍申请批下来,长征胳膊上的石膏也能拆了,到时候让他送你回家。」
陆婉君把自己安排给刘美云一说,刘美云哪有不同意的。
「陆姨,谢谢你,我听你和长征同志的安排就行。」刘美云乖巧点头,心里早就乐开了。
原主的家在沪市,从榆省坐火车回去就要两天,这还不算路上耽误的,她一个腿脚不利落的人,身边要没人搭把手,路上也是够受罪的。
这下好了,陆长征又帮她解决了个麻烦。
告别陆婉君,刘美云在战友的帮助下,坐上回榆市文工团的军卡。
从榆省军区回市里,坐卡车起码也得晃悠半天时间,这一路的妖风,就够一车人受的。
刘美云和宋红英坐在一起,两人都是全副武装。
宋红英有一条毛线织的大红围巾,漂亮又暖和,周围人见了都羡慕不已。这年头,舍得花钱买毛线的家庭,条件肯定不会太差。
刘美云头戴雷锋帽,军大衣裹得严严实实,手上还带了一双军用手套,饶是这样,她也冻得忍不住打哆嗦。
「美云,咱俩一人一半。」宋红英把自己的大红围巾,分给她一半,来的时候,她们也是这样过来的。
「要不算了吧?」刘美云看她也冻得不轻,不好意思接受。
「你干嘛突然跟我客气?」宋红英皱眉,赌气的说,「你不要,那我也不围了!」
说着,就要把红围巾摘下来。
「你别」刘美云赶紧阻止,麻溜把剩下半截围巾绕在自己脖子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咱俩一起围。」
「这才对嘛!」宋红英撇了撇嘴,眉梢终于舒展开来。
「美云,你眼睛太漂亮了。」
宋红英看到刘美云那双跟亮幽幽的大眼睛,就心生羡慕,尤其被红围巾这么一衬,更加的明艷动人。
「是啊,我要是眼睛能再大点就好了。」坐在她们对面的女孩儿,看着刘美云,也是一脸羡慕。
刘美云谦虚了几句,又礼尚往来的把她们也夸了一遍,车厢里顿时笑声一片,好像连寒风都不那么刺骨了。
「你们看,那是不是秦小月和她对象啊?」
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句,几个姑娘都凑一块神秘秘兮兮的扒着卡车沿探究竟。
刘美云听到秦小月这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看了过去。
只见驻地外,秦小月和一个穿着军装年轻男人站在一块,两人正说着什么,秦小月红着脸,笑容明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秦小月喜欢人家。
「我就说秦小月平时是给她对象写信吧,你们还不信,一个月都要寄好几封。」车厢里有和秦小月同宿舍的女孩儿,一脸艷羡的说。
「她对象长得可真俊。」有人附和道。
刘美云看了一眼,可不,男人样貌清隽,身型挺拔,皮肤冷白,就这样的长相放在后世,都能一度掀起的审美热潮,在六十年代,就更别提有多让人惊艷了。
可能是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明星脸,刘美云反而不怎么感冒。
她更喜欢陆长征那样五官硬朗,浓眉深目,身上总散发着炙热的男人。
想到陆长征,刘美云就觉得身上好像没那么冷了,主要心窝子那里暖呼呼的。
刘美云挪开视线的时候,陈青阳正好不经意扫过来,入眼就看到红色围巾下,一双漂亮得让人惊艷的眼睛。
忍不住又望了两眼,可惜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风景线。
「青阳哥,你看什么呢?」秦小月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陈青阳随口应着,「车要开了,你赶紧回去吧。」
「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啊!等我休假再来看你!」
秦小月依依不舍的和男人告别,三步两回头的终于上了卡车,立马就有人问:「小月,那是你对象不?」
秦小月红着脸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家里给订了娃娃亲。」
「!」
「你俩真般配!」
秦小月在众人的羡慕中,笑得格外灿烂,连目光扫到讨人厌的刘美云,她都不朝人瞪眼了,而是扬起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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