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纵:「……」
沈纵打心底里是拒绝的,他的孩子绝对不能叫沈小花和沈壮壮这种土里土气的名字。若真的叫了这名字,将来孩子一定会怪他。
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道理,沈纵义正言辞拒绝:「这个名字不行。」
明芙弯着眉毛,有些不高兴地撇撇嘴,为什么不行?小花和壮壮听起来很可爱啊。但是将来孩子夫君也有一半,她还是要听一下夫君意见的,明芙只好道:「那、那我再想想别的。」
沈纵眼神忽然黯了黯,用被子罩住明芙的头:「别想了,睡吧。这种事还早。」也用不着。
明芙点点头,听话地闭眼,心里开始盘算起别的事。
第二日沈纵下了朝,捧着一堆奏摺去了书房。书房的门虚掩着,刚到门口,门「呼啦」一下打开,从门里衝出一隻明芙。
她跑过去把沈纵手上那堆奏摺挪到书桌上,自己取而代之钻进他怀里。
沈纵微惊,低头看怀里的人:「你怎么在这?」
明芙:「阿芙来找夫君学写字。」
沈纵恍然,昨日他的确答应了,要教她读书识字。沈纵看了看桌上的奏摺,心想时辰还早,这些奏摺他大概花一两个时辰便能处理完,处理奏摺也不急于一时。便决定先教一会儿明芙。
沈纵问明芙:「你想学什么?」
明芙拿出一本《千字文》对沈纵道:「从这个学起。」
沈纵点头应允,他教的很认真,明芙学得也很用心。他本以为明芙只是一时兴起,日子久了也就没兴趣学了。可接下来的日子,明芙日日都来。沈纵每日会抽出一些空閒教明芙。
大约是因为失忆前也曾经用心学过,对学过的东西潜意识里残留一点印象,明芙学得很快,一个多月就已经能看得懂简单的话本诗文了。
某日夜里,两人躺在一起,沈纵夸了明芙,说她学东西很认真也很有恆心。
平日明芙得了夸,尾巴都要翘到天上,那日却出乎意料地安静,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沈纵:「阿芙也没有夫君说得那么认真,其实还是有一点点别的小心思的。」
「夫君教阿芙识字,阿芙就能每天都和夫君多待一会儿。」明芙趴到沈纵身上。
沈纵什么也没说,伸手顺势把明芙扣在怀里。
明芙脸埋在沈纵怀里:「夫君。」
沈纵:「嗯?」
「阿芙那么认真,你都夸我了,那阿芙是不是可以要奖励?」明芙咽了咽口水,饿狼般盯着沈纵。
沈纵眼皮跳了跳,身上感到一丝寒意。
果然下一瞬,明芙扯开沈纵单薄的寝衣,眼睛放光。
沈纵:「……」
床帐内噼里啪啦一阵响动。
摄政王被饿狼啃了!
幸好摄政王骨头硬,饿狼只啃了层皮。
那日过后,沈纵谨慎了许多,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被明芙吃干抹净。于是明芙一直饿着,连肉沫沫也没吃到。
日子过得很快,六月初,宣诚帝沈煜带着一批王公大臣去了白灵山围猎。围猎是自开朝以来每年都必不可少的活动。
往年沈纵都是一个人去,今年沈纵本也打算只身前去,只是在去围猎的前一天,看着认认真真学认字的明芙,莫名其妙想起明芙对他说过,找他教字的私心是想每日和他多待一会儿。
于是这次围猎,他把明芙也带上了。
大队人马来到白灵山,车马和随行的人都安顿在白灵山山麓的避暑山庄内。明芙随沈纵去了他们住的别院。
别院很宽敞,后边院子还有个小热泉,可以洗浴泡汤。他们隔壁住着沈凝,閒暇之时还可以去沈凝那里串门,明芙相当满意。
安顿好行李和随行仆人,沈煜身边的小太监过来通传,说是首日围猎即将开始,请参与围猎的各位王公大臣速去山麓大道集合。
明芙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不能跟着沈纵一起去围猎,心里有些失望。只能送沈纵到别院门口,依依不舍地和他告别:「夫君去围猎,阿芙留在院子里读书,等你回来。」
「好。」沈纵应了声,「走了。」
明芙拉着沈纵衣袖撒娇:「亲一下再走。」
沈纵轻笑,按老规矩让她闭眼,用指尖在她唇上压了压。
明芙以为得了吻,乖乖鬆开手。刚把手放下,身后传来一声冷笑。明芙睁眼,看见一位手里拿着金扇,穿着花里胡哨的男子站在他们身后。
那男子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眉目俊朗,腰间挂着好几块金镶玉,一看就富贵。他朝明芙和沈纵走来,朝沈纵道了句:「摄政王安好。」
又转身对明芙道了句:「郡主万福。」顿了顿,勾唇一笑,又对明芙加了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明芙有些懵,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自己在哪见过。
那人问完安便扇着他的金扇子走远了,沈纵瞥了眼明芙,问:「你认识他?」
明芙摇摇头:「不记得了,兴许从前认识。」
沈纵心中莫名有些不是滋味,淡淡地回了声:「哦。」
明芙好奇地问:「夫君,他是谁?」
沈纵眼神沉了沉,冷声回了两个字:「柳晗。」
作者有话要说:开启新副本啦。
祝大家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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