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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予风想着自己等会还要去买东西,杀了方便点,便道,「成,谢谢婶子。」

大婶称了称一隻母鸡,有六斤重,陆予风数了钱给她,她麻利地把鸡抹了脖子,捆起来提给陆予风。

鸡也买了,菜也买了,书店也开门了。

他提着东西来到书院门口,把东西放地上,拱手问小二,「请问兄台,你们书店需要抄书的吗?」

小二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来书店的都是干干净净的书生,要么背着书篓,要么拿着摺扇,这提着肉菜的还挺少见。

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小二有点不屑,觉得陆予风败坏了读书人的形象,没好气道:「需要是需要,但要先看看字写得怎么样,字不好看的我们不要的。」

他计划着,待会就用字不好看的藉口光明正大拒绝陆予风。

他拿来一张宣纸放面前的桌上,把笔架和砚台拿过来。

陆予风提笔,目光专注,眼神扫过墙上挂着的书画,提笔落下一句诗。

「兄台请过目。」

小二一看陆予风的字,眼中闪过惊艷,方才的偏见一扫而空,笑道:「可以可以,你的字很不错,要抄哪几本书你自己进去挑,东西就放这儿我给你看着。」

字好看,意味着抄出来的书卖得好。

这字算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几个之一了。

陆予风谢过他,进去挑了几本书出来付了定金,用腋下夹住,提着东西离开。

小二这时候对他已经完全改观了,夸讚道:「真是个疼媳妇的。」

回去路上他还顺路买了几个包子和豆浆,县城里卖豆浆的挺多的,都是用石磨磨出来的。

回去时候江挽云正在洗衣服,吴叔也来了,正和江挽云说着话。

「那两个房东我都叫来牙行了,吃了早饭就过去吧。」

江挽云一边晾衣服一边问,「他们还没有什么单独要求的事?」

吴叔道:「那倒没有,只是强调无论出什么事情,提前退租,可都不退押金的。」

铺子押金是三两。

江挽云道:「成,您先坐,我相公很快就回来了。」

正说着陆予风已经进院子了,跟吴叔打个招呼后把自己买的菜提到江挽云面前。

江挽云惊讶道:「你还买了鸡的?还挺肥的,这菜也新鲜,有眼光!」

陆予风满意了,她夸他买得好。

儘管今天花的钱需要他抄几天书才能赚回来。

但是他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来,道:「忙完快来吃早饭,我先去烧水把鸡毛拔了。」

江挽云道:「吴叔吃了没,一起吃点?」

吴叔连忙道:「我吃了的!」

陆予风把开水倒桶里,把鸡扔进去,泡一泡拿出去,冷却一下快速把毛拔了,又把灶火点燃,把小绒毛烧掉。

做完这些,他洗了手出去吃早饭,吃罢收拾一下,三人乘马车去牙行。

很快两个房东也到了,一个是一个瘦瘦弱弱的中年男人,穿的衣服也比较普通,看起来只是一个家境还不错的人,另一个就不一样了,胖胖的,穿金戴银,富贵逼人,手指上都戴着玉扳指,一看就知道他家里很有钱。

瘦弱的中年男人背有些佝偻,看人眼神也有些斜,江挽云看了他一眼,感觉有些不舒服。

倒是胖胖的那个年轻点的看着很和气,一进来就道:「唉这啥天儿啊,热死人了。」

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包租公,父亲死后给他留下了大量家产,他自己不善经营,干脆把铺子,田地,房产都租出去,每天到处跑只为了收租。

后来他看夜市那边有家铺子被官府挂出来卖,便想也没想买下了。

谁知那铺子的原主人就是无赖,天天在门口捣乱,搞得租客租不了两个月就走了,要不是他太懒了,懒得和这些小人计较,再加上那无赖跑得快,他早就把人收拾了。

那个中年男人就只有两处铺子,一处自家经营,一处租出去,正是那传说中闹鬼的铺子。

胖胖的男人姓齐,打开扇子坐下给自己呼呼扇风,他是牙行的老熟人,牙行管事儿亲自接待他。

很快茶水糕点都上来了,几个人互相打了招呼介绍一下。

齐公子直言不讳道:「你这小妮子胆子不小,敢一次拿下夜市两个臭名昭着的铺子,你真不怕亏本?」

江挽云道:「做生意就别怕风险,风险越大,收益也越大。」

齐公子觉得她在吹牛皮,「唉,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要是生意那么好做,他还需要忙里忙外收租吗?

一直没发话的中年男人道:「先说好了,三个月里不租了不退押金。」

江--------------LJ PanPan挽云道:「我知道的您放心。」

吴叔道:「既然没问题了,那咱们就签字画押吧。」

他把需要的东西拿来,几个人纷纷按上手印。

而后中年男人先起身离开了,齐公子还没歇够,喝着茶水道,「我说你胆子大呢,那个人的铺子你也敢租,我的铺子倒没事,那个泼皮再来闹,把他打出去就是,另一个铺子可是经常闹鬼啊。」

江挽云闻言笑道:「就算是闹鬼,也一铺难求啊,哪怕我不租,还有很多人想租吧。」

齐公子摇摇头,「唉,你以为我真在说闹鬼的事吗?唉,年轻人吃点亏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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