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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点饿。」艾伦低头看了眼手机,「走吧,去吃饭。」

两人来到一家环境极好的河畔小店。

艾伦为她打开计程车门:「主厨曾花了八年拿到米其林三星,又另起炉灶开了这家店。尝尝看,味道很好。」

温雪瑰觉得有点违和,从他的衣着和住所看,应该承受不起这个价位的餐馆。

可他的口吻却像常来。

她将这理解为男性在心仪对象面前的自尊心,盈盈一笑,被他牵下了车。

位子靠窗,窗台上有张国人旅客留下的便利贴,上面写着「翡冷翠」,还画了颗爱心。

这是徐志摩对这座城市的翻译,多年后读来,仍觉口齿噙香。

温雪瑰在菜单的掩护下悄悄抬眼,见窗外阿诺河水光粼粼,映在他低垂的眉眼中,似静影沉璧。

睫间那颗浅痣,则像水面上的帆。

她在这里住过三年,却想不起有哪一日,能比此刻更美好。

吃完饭,她拉艾伦去附近书店,在泛着墨香气息的木质书架间穿梭许久,才于店铺深处,心满意足地挑好一本书。

「这是什么?」艾伦问。

她不答,狡黠地看他一眼,双手紧紧环抱,将书名藏在怀里,跑去收银台结帐。

她步伐匆匆,让人只来得及瞥到那精美的书脊和封底。

触手生温的山羊皮面,烫金字样。看得出是本极有质感的典藏版书籍。

国外书籍大多昂贵,这个檔次的版本更不必提。

想到她喜欢,艾伦不假思索拿出钱包。

「不许动。」温雪瑰忽然道。

从没听过她这种严肃口吻,艾伦略一怔忡。

结果就在这走神的当口,她已刷完自己的卡,将小票随手揣进兜里,这才笑眯眯接过装书的纸袋:「走吧。」

艾伦不动声色地瞟了眼那张小票。

四百欧。和刚才的午饭价位差不多。

在那以后,两人又散了一会步,艾伦才将她送回酒店门口。

临别时,温雪瑰果然将这个纸袋递给他。

她神色不太自然,仿佛从没给异性送过东西。清亮的黑眸低垂着,并不与他对视。

「这个给你。那个……」

她递出纸袋,唇线紧抿,似有千头万绪,却无从说起。

不知怎么,见她耳根越来越红——

他竟也没来由地,屏住了呼吸。

女孩耳骨玲珑,暖白皮肤上覆着一层细小的金色绒毛。

微渺的一片,却胜过洒满整座佛罗伦斯的夕光。

也不知天人交战了多久,她终于红唇微启,打算开口。

艾伦双眸一眨不眨,看着她。

结果就听见,女孩铿锵有力地掷出一声道别。

「再见!」

温雪瑰不等话音落地,扭头就走。

丝绒鱼尾裙明艷摇曳,很快消失在他视野尽头。

回到公寓,他拔出钥匙,随手挂在门口。

这是一间很小的屋子,黑暗又压抑,像个洞窟。

房内摆着几件简单的家具,床头堆着一摞书和文件,桌上的电脑也是过时的老款式。

水池安在门口,挡住了一半玄关。

他侧身走到房间对面,将窗户打开。

窗户小得可怜,加之地段朝阴,光怎么也照不进来。

才下午四点,就得依赖顶灯照明。

这是李钟找来的第三间房子,前两间都被他否了。

那是在郁氏大楼的顶层办公室,他合上钢笔,瞥向助理。

「我的话,理解起来很难?」

他眸色漆深,面无表情时,有种深不见底的阴鸷。

李钟浑身汗毛竖起,屏息道完歉,才恭恭敬敬退到门外。

然后继续绞尽脑汁思索,「住所拮据」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李钟没过过苦日子,更不熟悉义大利。最后联繫了若干当地人,将各街区的房租均价从低到高排,才敲定这间房。

把照片发给郁墨淮的时候,他心臟都快跳出来。

乖乖,给这位身家千亿的活阎罗安排这种住处?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未曾想,郁墨淮倒淡声笑了下。

「就这吧。」

在米兰读书的时候,他的住处比这还差得多。

打开灯,房内亮了不少。他换下黑色的杂牌外套,手里仍拿着那隻纸袋。

纸袋打开,是一本诗集。

封面上,用烫金的西班牙语,写着El otro, el mismo (另一个,同一个)。

作者是博尔赫斯。

诗集不算昂贵。直白点说,这两年没人敢送他这么廉价的礼物。

可在这间幽暗的小屋里,它却是最贵重的那一个。

封皮触感温厚,烫金字样闪烁流光。放在房间一角,马上有种精緻脱俗的设计感。

和她房间里的氛围,如出一辙。

他端详一阵,将诗集从书架上取下,放到桌子上。

而后,又轻轻蹙起眉,再将诗集从桌上取下,放在枕边。

最后沉吟片刻,拨通李钟的电话。

「你去给我,」

他停下来,琢磨了一下叫法,淡声道:「你去给我,买个书皮。」

第7章 琥珀光

天知道李钟用了什么方法,二十分钟后便带来一大摞崭新的书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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