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的硬弩方能在十米内破甲,一般山贼还真拿着没办法。
就这么精打细算,也需要三万八千四百两黄金!
以现在五百两黄金,五百两黄金等值白银计算,需要三十九天的产出。
这可不行,所以,升级小镇中心到小城中心,刻不容缓。
而且,不是郑泷多虑,而是,象骑兵的五百两黄金的装备,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还真不能轻易发给士兵,毕竟,象龙血马这种一眼就能看出的千里马,价值太高。象锰铜合金,看上去就跟金盔金甲似得,傻瓜都知道这东西值老鼻子钱了。
郑泷就算真心待他们,他们盗马盗装备去卖个千把两银子,远遁千里万里,你上哪儿去抓人?
就是剑士的十两黄金的远超百炼钢的锰铜剑,也是不能轻易拿出来的,不然,就算是乡里乡亲,甚至就是邻村的乡亲,盗卖了,然后走人,也拿他没辙。
郑泷又不是执法者,郑泷就是一个地主族长,除非他想当土豪劣绅,否则,草菅人命还真做不出。虽说明末人命如草贱,可要郑泷这么干,他一个接受现代文明教育的现代人,还真有心里障碍。
作为族长,家主,对家人大打板子,你是不想呆在这个家族了吗?
但令郑泷万分着恼的是,绯羽跳了出来,说:“作为一位预备星际骑士,主人必须有面对千军万马,千门大炮的轰击,依然单枪匹马冲锋的勇气。因此,不要管人命啊,他们都是你的农奴。”
郑泷:……。你个小胖妞,是不是有精神分裂?一会儿正义凛然,一会儿就跟满清贵族一样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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