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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森林的颜色

起来,哪一种更赚钱?」

不愧是贤狼,不,应该说,不愧是前旅行商人的妻子。

「卖木材的钱,远远多出卖皮毛的。」

赫萝失望地哼了一声,扔掉了手中的树枝。

然后,环视四周,如同森林的王者般环抱住手臂。赚的钱多才是硬道理,这一点赫萝也明白。

「所以,就像我早上说的,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你的智慧了。」

罗伦斯抱着一缕希望踏进森林,想要找到某些新的商品——哪怕比不上木材的价值,至少也能让皮毛匠人们说话更有底气——然而事情果然并不像他想得那么简单。

村民们自从生下来便在这片森林中长大,他们了解森林,就如同罗伦斯作为商人了解市场一样。很难想象会有什么东西是他们未曾发现,而自己作为一个外人却能注意到的。

「唔……森林的好处,还有砍倒了树的后果,这些东西咱倒也能告诉他们……」

「看来,得请你脱一层皮来帮忙了。」

赫萝嘟起嘴来,不高兴地抖着耳朵和尾巴。

「要说没有皮毛,咱现在的模样才是。」

「那,换一种说法,拜托你披一次皮毛。」

赫萝的真身,是巨大到让人不得不仰望的狼。如果让村民在月夜的狼嚎中目击到她的身影,人们一定会对这黑暗森林中的王者产生恐惧。

或许他们就因此而不敢对森林出手了。

「……可是,汝就没想过,假如他们挑来年轻女孩儿放在森林里,该怎么办。而且咱也不可能以后常来这片森林。」

不只是森林之王。触怒山岭或是泉水中的精灵时,人们都会做同一件事,这种习俗在教会的影响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巨狼模样的赫萝,面对着无助哭泣的祭品少女,罗伦斯想象了一下那番情景。有些滑稽,但无法让人发笑。更何况假使人们因为恐惧而不敢进入森林,那么更大的问题就会随之而来,毕竟为保全森林而阻止人们享受森林的恩惠,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再说了,嘴上功夫,花言巧语,那是汝擅长的吧?」

罗伦斯可不认为用尽手段缠着人买食物的赫萝有资格这么说,或许是因为这个想法表露到了脸上——

赫萝突然靠近,故意踩了罗伦斯一脚,然后又退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抱住手臂。

「是汝擅长的吧?」

「嗯,对啊。」

罗伦斯只好叹着气这样回答道。

「唔……到最后,问题还是钱啊……。这么富饶的一片森林里,就没有什么能变成金币的东西吗。」

比佛利领地里的村民们一定也听到了市场上的消息,何况只要沿河南下,无论再怎么耳目闭塞,都会看到市场上的繁荣景象。整个世界都在活跃地进行着贸易活动,木材这种紧俏商品被不断地沿着河被运出去。那么自己当然也应该从中受惠,人们很自然会这么想。

罗伦斯觉得,哪怕森林萎缩一些,为了取得金钱而伐木并不是不可以的。

之所以没有明确将这种态度表达出来,是因为顾虑赫萝。

只要一提到有关森林的事情,赫萝就会变得冲动。更何况他们之所以会接受比佛利的请求,正是为了从比佛利手中取得纸和墨水,赫萝要靠着它们来记录旅行的经历。

贤狼赫萝,当然不会忘记这一点。

一阵风吹过,她抬头望着摇摆的树梢,开口说。

「哪怕是咱,也没法阻挡巨大的潮流。人们想要金光闪闪的钱币,有些事情就要不可避免地发生。」

「赫萝?」

「而且,要写字,也需要金币或者银币,对呗? 既然村里的人想要钱,咱就不该妨碍他们。因为他们其实和咱一样,有想要的东西。」

村里人绝不是为了享受奢侈生活才要砍树卖钱的。他们只不过是不想错过这个贵重的,能得到金币的机会。仅此而已。

如果村里有了积蓄,歉收的时节就可以去附近市镇购买粮食,也可以购买铁制的工具用于务农或是去森林中干活。再或者,他们甚至能在附近的小河处设立一座水车。货币能直接地帮助村民们的生活,帮助他们变得富裕。

人不能只靠面包活下去*,就像圣典中所说的一样,村民们也不可能只靠着大地的恩惠来维持生活中的一切开支。

[*注:此句出自玛窦福音4:4,思高本原作『人生活不只靠饼』。]

赫萝仿佛自己也被烧尽了一般,无力地站在烧炭的痕迹旁。

「什么保护森林,这种东西,咱以为老早之前咱就能一笑而过了。」

她苦笑着,靠近罗伦斯。

这次,赫萝没有踩罗伦斯,而是握住了他的手。

「就像是汝过了这么久,再出门赶路,生火都要费好半天的功夫,握缰绳的时候也紧张兮兮的,咱好像也在温泉里泡得过头了,忘了世间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人活在世上,不可能万事都顺心如意,有时候,必须得对某些东西视而不见。

不论是走过了漫长旅行商人生涯的罗伦斯,还是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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