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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那什么,我堂哥……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还好吧。”叶攸同抬头看了一眼,有些意外——司蔻蔻说话一向没什么遮拦,如此小心可不常见,“他就问我要不要做篮球队队长,我拒绝了。”

“这样啊……总之你要小心一点。”女孩有些同情地望着老同学,“我觉得他好像是看上你了。”就冲堂兄那对于叶攸同异常八卦的劲头,司蔻蔻也知道此事绝非寻常——看来袁嘉礼果然被五叔那个色坯带坏了……他一定是忘记了大伯当年的教训。

不过司蔻蔻可一点也不看好袁嘉礼。如果是五叔那根邪恶的老油条亲自出马或许还有些胜算,一个未出社会的愣头青,他拿什么去和叶家那个拉风的老头相比?更不要说某些人那副万世爹奴的德性,她已经可以预见袁嘉礼会失败得多么惨痛兼莫名其妙。

“你别瞎说,这怎么可能。”听到大小姐故态复萌又开始胡言乱语,叶攸同吓了一跳,差点脸都红了——其实他总感觉敏锐得过分的司蔻蔻或许早已经猜到自己那个不堪为外人所知的大秘密,可是对方体贴地从不说破,仍旧一切如常地和他保持友谊,叶攸同因此一直暗暗感激。大概是在这样心照不宣的默契下,两个人才能够结为至交。

除了和叶逢春在一起之外,男孩根本没有考虑过接受任何人。不过随着年纪长大,这种事情可以说越来越无法避免,其实叶攸同自己也觉得很烦恼——还记得有一次父亲无意间看到一条女孩子给他写的告白短信,那种又矛盾又不安还要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真的很让男孩感到很难受。

他知道爸爸是怕他以后没有伴侣没有孩子,将来晚景凄凉会很可怜。虽然叶攸同根本不在乎这些,可他很清楚父亲爱极了自己,必定舍不得让他孤独终老——这一直是叶逢春最大的心病,不管孩子再怎么表示不在意,为人父母的总归还是会替孩子考虑。

虽然完全不后悔和父亲在一起,可是每次看他如此为自己操心甚至到了患得患失的地步,叶攸同就会十分心疼——所谓关心则乱,全都是因为这份不容于世的感情爸爸才会变成这样。要知道以前的叶逢春是个多么自信豁达的人啊!怎么会因为生老病死这种无法抵抗的自然规律而庸人自扰……

“袁嘉礼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别怪我没提醒你。”司蔻蔻冷哼一声,“袁家的男人,都是接受禽兽教育长大的。”像叶攸同这样的食草系动物,不论男女都是他们的绝佳攻击目标。

“你想太多了。”心思全然不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男孩毫不在意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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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同,你们这次比赛爸爸可能去不成,最近有篇东西必须得赶出来。”叶逢春带着十分的歉意向儿子告假,“对不起啊。”自从孩子进入校队以来,每逢重大的比赛男人都会尽量抽空去给儿子打气,不过如果遇到急事,叶攸同也不会硬逼父亲一定要参加。

“没事,这次只是半决赛,不去也没关系的。”果然孩子十分通情达理地安慰他,“如果我们能打进决赛,到时候爸爸再去看也不迟。”这次比赛的对手是去年的校际冠军队,他们的胜算并不高,能打入决赛的几率只有三四成,爸爸不去看也好。

倘若叶逢春知道因为自己这么一次缺席会引来后面的风波,他一定不会去管什么劳什子论文。

那天晚上他在屋里整理资料做大纲,一直到晚上十二点觉得有些累了,这才惊觉孩子一直没有回家。觉得实在有些晚,一向不会干涉他私人空间的叶逢春忍不住给叶攸同打了个电话,拨通之后只响了一声就被挂断,男人立刻就急了——这个时间比赛早应该结束,就算孩子和同学朋友出去玩,到了现在还不回家怎么也该给他打个电话报备一声,今天这是怎么了?

终于还是放心不下,叶逢春穿好外套打算出门去找儿子。

刚走到小区门口,路灯下他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随即一个有些面熟的青年先走下车来,继而半扶半抱地从车里拖出一个看起来昏昏沉沉的人。刚一下地,青年就将他拦腰抱起。

一看到那修长纤细的身量,叶逢春不用认也知道是谁,他赶紧走过去叫了一声,“同同?”这孩子怎么了?怎么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难道是在比赛中受伤了?

黝黑高大的青年这才发现叶逢春的存在,只愣了几秒立刻反应过来,“……您是叶叔叔吗?我是叶攸同篮球队的队长。我们一起吃饭,他喝多了点。”毕竟是见过几次,认出他之后袁嘉礼出于礼貌简单地对叶逢春解释了一句,“刚才是您给他打电话吧?我看马上就要到家,就帮他挂了。”

因为养父的关系,其实叶攸同并不喜欢酒精,就连叶逢春偶尔喝点度数不算太高的洋酒他都会不太高兴。可是今天他们一场恶战之后十分意外地击败了对手取得决赛权,一起吃饭庆祝的时候,大家都纷纷向本场比赛助攻和篮板球最多的叶攸同灌酒。见气氛如此热烈,又考虑到明天是星期天,家教良好的男孩不忍扫兴,于是一向不胜酒力的他不小心就喝高了。

见叶攸同一副醉意朦胧脚底虚浮的样子,袁嘉礼自然不放心让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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