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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宫廷之乐

朕荷天右序,男女仅五十人,以次成立,建第筑馆,指日有期。

——徽宗于1116年二月二十六日的手诏

上命近侍取茶具,亲手注汤击拂,少顷白乳浮盏面,如疏星淡月,顾诸臣曰:“此自布茶。”

——对1120年延福宫一次宴会的描述

在宋朝人的想象中,天堂就是皇宫的模样,宾客在里面一边欣赏着年轻貌美的宫女表演乐器和歌舞,一边尽享美酒佳肴。当然,这也意味着人们提到皇帝的闲暇生活时,总会联想到他被无数诱惑包围着,而且所有愿望都能够实现。在大多数人的想象中,如果一名统治者想要在伸手可及的感官享乐中坚持履行自己重大的政治责任,必须要有坚定的决心才行,而事实上,有太多的统治者都未能通过这一考验。

什么样的娱乐活动能为徽宗及其宾客带来消遣呢?跟其他地方的统治者一样,徽宗也倡导那些涉及音乐、诗歌、食物、美酒和比赛项目的娱乐活动。作诗是一种常见的娱乐,但它被认为是比较高雅和有文化品位的活动。宫女可以为皇帝的宾客表演乐器和歌舞,但嫔妃和公主不会参加这类娱乐。此外,对徽宗而言,他还有充足的机会享受宫中女性的陪伴,享受亲眼看到几十位子女长大成人的乐趣。

徽宗宫廷文化中的诗歌

几百年来,不少中国皇帝因为让宫廷成为诗歌与相关艺术的中心而受到赞誉,尤其值得提出的有:将诗歌带入宫廷的汉武帝,大力推动文学与佛教发展的梁武帝,支持诗人、画家和音乐家的唐玄宗,以及南唐后主李煜,他自己就是优秀的诗人、书法家和画家,也是这些艺术的倡导者。 [1] 徽宗继承了帝王在这方面的喜好,他似乎是真心热爱诗歌这门艺术,也非常喜欢用诗歌来表达情感。

徽宗以多种方式推动宫廷诗歌的发展。他经常因官员的诗歌天赋而对他们大加提拔,江汉、晁端礼和晁冲之都是在蔡京的推荐下被提拔到大晟乐府任职,他们的任务之一就是为音乐填词。 [2] 尤其在1113年,徽宗引入了一种新的宴会音乐,并开始寻找失传的古乐,此后就通过大晟乐府倡导这种文学体裁。曾在大晟乐府填词的名人还有周邦彦、田为、万俟咏和徐伸。周邦彦在神宗和哲宗时期都曾在朝中做官,似乎很适应制度的改革。他在徽宗朝的大部分时期是在州里任职,但在1116年被调回京师。1117年他被任命为大司乐,这是对他作为当时大词人的认可,不过他在这一职务上也只待了几个月。 [3]

徽宗提拔的另一位主要诗人是陈与义,以写诗闻名。1112年,陈与义还是一名学生,在太学担任高级职务的葛胜仲将他举荐给徽宗。葛胜仲被陈与义的诗才打动,向徽宗推荐了陈与义咏墨梅图的五首诗作。徽宗也很喜欢这些诗,便召陈与义上朝,又任命他担任了一系列的文官职位,基本上都在秘书省任职。据说,徽宗尤其欣赏陈与义的两句诗,其中将画家捕捉梅花本质时不必特别关注形似,比作相马时不注意马匹的颜色或性别。 [4] *

徽宗甚至还鼓励一些基本上不被视为诗人的大臣在朝殿上作诗,我们在第六章已看到过他们为庆祝祥瑞写的一些诗。徽宗与高官在一起时,例如宴会等场合,经常会要求他们即兴写诗。徽宗可能会确定一个主题、词牌和/或韵字,让上朝的大臣都赋诗一首或题词一篇。在一次宴会上,徽宗让两位重要大臣赋诗。王安中写了一首两百句的五言诗,冯熙载写了一首八十八句的七言诗。据说徽宗对王安中的诗很满意,命人抄录多份,分发给其他高官。 [5]

邢俊臣是一位擅长写幽默、讽刺诗词的官员。有一次,徽宗命他写一首《临江仙》(意为长江岸边的仙人),以“高”字为韵,然后又要他写一首关于陈朝桧树的诗,以“陈”字为韵,第三个命题是评论大宦官梁师成献上的一首诗,以“诗”字韵。 [6] 根据命题赋诗是文人一起消遣的常见方式,徽宗朝的大臣应当对这种做法也很熟悉。 [7] 但如果这项活动是皇帝本人发起的,那它所带来的社会效应无疑会有所不同。

1107年,就有一次这样的活动。当时徽宗写了一首诗给蔡京,纪念他新近命名的君臣庆会阁。很多官员都赋诗应和,这些诗被整理为一本诗集。汪藻那时只是一个年轻官员,迫切希望引起关注,看了这本诗集后,他用同样的韵脚写了三首诗,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帮助他获得了秘书省的一个职位。这件事记录在汪藻的传记中,对提升他的名气很重要。 [8]

徽宗保存了蔡京为他写的很多诗,并将这些诗作视为书法作品,因此,在《宣和书谱》蔡京书法条目下列出了他为徽宗写的很多首诗的标题,其中包括游艮岳时为徽宗写的一首祝寿诗,几首道教主题的诗,有些是关于四时变化、飞禽树木,有些关于甘露等祥瑞,还有一首是关于一幅画马的古画。 [9] 此外,王安中的文集也能说明大臣为徽宗写诗的各种场合,其中很多是他对徽宗诗的应和。 [10] 下面列出其中的一些题目:

睿谟殿曲宴诗(一百行)

宣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睿谟殿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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